| 国信“金理财”限额特定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本情况 |
| 名称 |
国信“金理财”限额特定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
| 基金代码 |
931122 |
| 批准文件 |
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国信“金理财”限额特定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15号) |
| 类型 |
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投资目标 |
通过对宏观形势和行业趋势的分析进行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同时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力求为投资者创造稳健回报。 |
| 投资范围及资产组合比例 |
权益类金融产品:0-10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3%;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0-100%;开放期内,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现金类金融产品不少于本集合计划净值的5%。 |
| 目标规模 |
推广期及存续期内规模上限为10亿份(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参与人数上限200人。 |
| 存续期 |
6年 |
| 开放期 |
自成立之日起每满3个月后的首5个工作日 |
| 推广期 |
2012年1月30日-2012年2月29日 |
| 合同签署方式 |
纸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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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发行,规模适中;
灵活配置资产,精选各类有价证券;
八五止损,控制风险。 |
| 最低参与金额 |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100万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 |
| 参与费率 |
无参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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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费率 |
年费率1.2% |
| 托管费率 |
年费率0.2% |
| 业绩报酬计提比例 |
年化收益率超出8%以上部分的20% |
| 退出费率 |
持有期≤1年的,退出费率为0.3%;持有期>1年的,免收退出费 |
| 参与和退出 |
投资者可在国信证券无锡梁清路营业网点办理参与和退出,也可在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指定网点办理参与和退出。 |
一、收益分配原则
- 本集合计划下的每一份额享有同等的分配权。
- 集合计划资产分红权益登记日的单位净值减去单位份额分红金额后不能低于集合计划份额面值。
- 在符合有关分红条件和收益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每年至少进行1次收益分配,每次分配金额不低于分红权益登记日可供分配利润的80%。
- 红利发放日距分红权益登记日的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和份额方式,经投资者认可现金分红可以转做份额处理,若红利转份额将使集合计划规模超过规模上限时,则本次分红采用现金形式,不得进行红利再投资而增加集合计划份额;委托人未作选择的,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方式;每位委托人获得的分红收益金额或再投资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差额部分计入集合计划资产的损益。
| 本集合计划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国信“金理财”限额特定2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委托人可随时通过管理人网站查询定期公告、报告及重大事项的公告。 |
| 本集合计划的信息披露事项将在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营业网点,参与热线: 95536; 中国农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参与热线: 95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