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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未来业绩的承诺,本网站“金理财”栏目上的宣传内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非我公司推出的国信“金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您要参与认购(或申购)的国信“金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及其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最新动态信息  更多...
12月4日上海证券报:国信“金理财”系列集合理财产品再添新军 2009-12-08
11月27日普宜财富:新品点评-国信“金理财”收益互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09-12-08
11月25日证券时报:11月券商集合理财评级出炉国信“金理财”综合管理能力最优 2009-12-08
11月21日证券日报:理财观察:8只理财产品今年收益超50% 老牌券商难言优势 国信证券、广发证券集合理财长袖善舞 2009-12-08
11月16日证券日报:国信金理财系列集合理财产品再添新军 200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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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金理财”限额特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名称 国信“金理财”限额特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基金代码 931022
批准文件 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国信金理财限额特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63号)
类型 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目标 通过对宏观形势和行业趋势的分析进行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同时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并通过85止损策略和到点分红的机制,力求为投资者创造稳健回报。
投资范围及资产组合比例 权益类金融产品:0-10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3%;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0-100%;开放期内现金、银行存款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等现金类资产不少于5%。
目标规模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及存续期内规模上限为5亿份(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
存续期 本集合计划的存续期为2年。
开放期 本集合计划成立满6个月后的首5个工作日为首个开放期,之后每满3个月后的首5个工作日为本集合计划开放期。
推广期 推广期指本集合计划开始接受委托人认购参与至管理人公告的参与结束日,或本集合计划参与份额达到5亿份或参与人数达到200人(以孰早为原则),自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出具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管理人将开始集合计划的推广工作,集合计划推广期自集合计划推广之日起不超过60个工作日。
产品特点

特定发行,规模适中
灵活配置资产,精选各类有价证券
到点分红,稳健运作

参与金额及费用
最低参与金额
100万元
参与费率 ---------------
管理费率 年费率1.5%
托管费率 年费率0.25%
业绩报酬计提比例(R为年化收益率) R超出8%以上部分的20%
退出费率(P为持有期) -------------
1年<P 0%
P≤1年 0.3%
参与和退出
参与和退出

投资者可在国信证券无锡梁清路、南京洪武路、武汉沿江大道、武汉中北路、太原府西街、杭州杭州体育场路、合肥马鞍山路、长沙五一大道、宁波百丈东路、西安友谊东路、天津湘江道证券营业部办理参与和退出;
投资者也可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江苏、苏州、常州、无锡、山西、浙江、安徽、湖南、宁波、陕西、天津等省市分行指定网点办理参与和退出。

收益分配
一、收益分配原则
  1. 收益采用现金分配或红利再投资方式,若红利转份额将使集合计划规模超过规模上限时,则本次分红采用现金形式,不得进行红利再投资而增加集合计划份额。委托人未作选择的,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方式;每位委托人获得的分红收益金额或再投资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3位四舍五入;
  2. 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本集合计划自成立始,每满3个月且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达到或超过1.05元时,管理人与托管人检查可供分配利润,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收益分配方案,分配金额不低于分红权益登记日集合计划可供分配利润的95%;
  4. 本计划分红权益登记日的单位净值减去每单位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红利发放日距分红权益登记日的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6. 选择采取现金分配的,在该红利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现金红利划转到委托人的账户;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分红资金按分红除权日的单位净值转成相应的集合计划份额;
  7.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采用现金分配或红利再投资方式,若红利转份额将使集合计划规模超过规模上限时,则本次分红采用现金形式,不得进行红利再投资而增加集合计划份额。委托人未作选择的,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方式;每位委托人获得的分红收益金额或再投资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3位四舍五入。
信息披露
本集合计划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试行办法》、《实施细则》、《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委托人可随时通过管理人网站查询定期公告、报告及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集合计划的信息披露事项将在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指定媒体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推广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点,参与热线: 95536;
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参与热线:95559。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净值一览
集合计划名称 最新净值 净值日期 历史净值
“金理财”泰然1号 1.0260 2010-09-03
“金理财”6号集合计划 1.0147 2010-09-03
“金理财”4号集合计划 0.9366 2010-09-03
“金理财”价值增长 1.0328 2010-09-03
“金理财”经典组合 1.1608 2010-09-03
“金理财”收益互换-收益增强子计划 1.0056 2010-09-03
“金理财”收益互换-多策略子计划 0.9305 201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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