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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扣缴流程

日期:2016年07月22日

1.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  由于上市公司在进行股票红利派发时无法确认投资者持有该股票的具体时间,因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受上市公司委托,为其计算投资者股权登记日应缴税款。上市公司以中国结算计算结果为参考,确定应当代扣代缴红利所得税金额,并在规定时间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税款。投资者转让交割股票后,中国结算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投资者持股期限。对截止转让交割股票日投资者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国结算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扣收投资者税款额,并在投资者转让交割股票日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将明细数据发送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于当日对扣收税款结果进行确认后,将已全额扣收的税款明细数据报送中国结算,中国结算在当日日终通过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全额税款的扣收。投资者资金账户暂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应当及时通知投资者补足资金。投资者补足资金后,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将扣收税款明细数据报送中国结算,并将扣收税款及时划付中国结算。对于持续欠税的,上市公司、中国结算、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将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处置。

3.红利税计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简称:中登公司),中登公司于卖出股票的下一交易日将应扣缴红利税数据发送给券商,由券商进行代扣,且中登公司规定代扣期限为31个工作日。由于中登公司无法实现红利税扣缴与股票卖出一同清算,因此,敬请有关投资者卖出分红股票后,在账户中留存足额的应纳红利税款。

4.投资者因账户资金不足导致补扣税不成功的,可以在转让股票当天起,31个工作日内在账户中补齐税款,继续由我司代扣,超过31个工作日的需要投资者自行汇款至有关上市公司代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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